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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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安徽省教育系统“女教职工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女教职工”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21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120
关于推荐安徽省教育系统“女教职工工作先进个人”和
“先进女教职工”候选人的通知 各基层分会: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省教育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决定在2010年“三八”节期间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1.在全校女教职工委员会及基层分会专(兼)职女工干部中推选“女教职工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2名。 2.在全校在职女教职工中推选“先进女教职工”候选人2名。 二、评选条件 (一)女教职工工作先进个人 1、热爱女教职工工作,探索新时期女教职工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在组织开展本单位女教职工工作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2、密切联系女教职工群众,在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方面做出成绩,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 (二)先进女教职工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立足本职工作,发扬“四自”精神,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者。 三、有关要求 请各基层分会在广泛征求所在单位党政领导及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推荐产生候选人名单,并于十二月三十日前将名单报至校工会。 特此通知。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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