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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7  发布者:gh  浏览次数:123

安徽财经大学教育工会文件


校工字[2016]02


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

各基层分会:

2015年即将过去,过去的一年里在全体工会干部和广大会员的共同努力下,校工会工作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为了鼓励先进,进一步提高工会干部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工会工作迈上新台阶,校工会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在2015年度工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工会干部:担任工会工作满一年的分会干部(分会主席不参加评选),表彰名额15名,各分会可报送一名候选人。

 2、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积极参与工会活动的工会会员(分会干部不参评),表彰名额20名,各分会可报送1-2名候选人。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工会干部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识大体、顾大局,能围绕学校及本单位的中心工作主动积极开展工会工作。

2)热爱工会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反映教职工的呼声和要求,依法维护教职工权益,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3)经常组织教职工开展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工作有特色,有新意。校工会开展的活动组织得好、落实得好、完成得好,受到党政领导的认可和教职工的一致好评。

2、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1)热心工会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乐于为教职工服务。

2)积极组织或参加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为所在单位争得荣誉,得到教职工的认可及好评。

三、评选要求及程序
  1、优秀工会干部候选人要坚持条件,从严掌握,择优上报。由各分会集体研究推荐,征求同级党委同意后报校工会。校工会召开校工会委员会议,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

   2、工会活动积极分子人选经分会干部集体研究确定后报校工会。校工会召开校工会委员会议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

3、对于在工会工作和工会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者,校工会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提名,经校工会委员会同意后一并表彰。直接提名人数不超过表彰人数的10%

四、上报时间
各分会推荐人选确定后,请于2015110日前将报名表按要求加盖公章后交校工会。


附件:1安徽财经大学优秀工会干部登记表

2安徽财经大学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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