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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 互助保障计划
发布时间:2011-10-11  发布者:闻帅  浏览次数:154

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 互助保障计划

 

 

一、互助费缴纳标准

 

   本计划互助费的标准为36/份,在同一互助期内职工最多

 

可以参加两份本计划。参加本计划并按照规定已领取互助金的

 

会员,互助保障期满后再次参加本计划时不再享有已患疾病所

 

属种类领取互助金的权利。

 

二、互助金的确定

 

   1、首次参加本计划的会员在互助保障期生效30天后、90

 

内(含有本数),若发现患有以下5类疾病的一种或者多种,可

 

以一次性领取慰问金1000元,不再享受领取互助金待遇。

 

   2、在互助保障期生效90天(不含本数)后,会员首次发现

 

患有以下5类疾病中的一种或者多种时,可以免费领取下列三项

 

互助金:

 

1)可以领取1万元的治疗费用互助金;

 

2)患有以下5类疾病并住院治疗的,根据住院治疗的时间,

 

按照每月800元的标准领取最多6个月的生活补助互助金;住院

 

满一个月的可以按照400元的标准领取不足月部分的生活补

 

助互助金;在互助保障期内会员因患有以下5类特殊疾病多次

 

住院治疗的,按照累计住院天数除以30天计算实际领取互助

 

的时间;住院时间的计算按照治疗医院出具的完整入院、出院

 

记录为准;

 

3)患有以下5类疾病并住院治疗的,可以一次性领取2000

 

的康复修养互助金;互助保障期满后,符合参加条件的会员在

 

15日内交纳互助费继续参加本计划将不再受上述90天期限的限

 

制。

 

三、特殊疾病种类

 

本计划所指的特殊疾病包括以下5类:

 

    1、子宫颈癌:包括发生于子宫颈上的镜下早期浸润癌、鳞

 

状上皮浸润癌、腺癌、子宫颈管癌;

 

    2、输卵管恶性肿瘤:包括原发性腺癌样瘤、乳头状瘤、血

 

管瘤、平滑肌瘤、脂肪瘤;

 

    3、子宫内膜癌:包括子宫内膜腺癌、腺角化癌、鳞腺癌、

 

透明细胞癌;

 

    4、绒毛膜癌;

 

    5、乳腺癌:包括炎性乳癌、乳头湿疹样癌;但原位癌、

 

各种转移性癌症除外。

 

 

    《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待遇标准(单位:元)

     

互助金领取

标准

互助费标准

慰问金

治疗费用互助金

康复修养互助金

生活补助互助金

(每月)

最高互助金领取金额

足月

不足月

36

1000

10000

2000

800

400

16800

72

2000

20000

4000

1600

800

33600

 

咨询电话:0551-2633506  2215899(传真)